北京教师认定存在不通过的情况吗?
- 时间:
- 2019-03-01 16:10:24
- 作者:
- 王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导读】完成北京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可并不意味着大家就能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了,还有教师资格认定等着大家哦。教师资格认定有几样东西很重要,材料一定要备齐。当然就有小伙伴发出疑问了,要是教师资格认定不通过那岂不是很悲惨?那是否存在这种情况呢?下面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下。
还是存在这类情况的。那么,如果北京教师资格认定中没有满足认定条件就不能通过。但可以再次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都通过的情况下,在3年有效期内申请认定都是可以的。
(一)认定范围:
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其他要求:
1、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只要 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户口簿(本人页)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这些都属实都可以通过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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