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春季第二次北京教师资格证认定安排的公告
- 时间:
- 2019-06-03 15:54:52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北京市教委决定调整北京市2019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具体如下:
一、网报时间
6月11日—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8:30—24:00。
二、现场受理时间
(一)受理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时间
6月17日—21日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北京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请关注“北京市2019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受理地点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受理地点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级认定机构指定受理地点(北京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请关注“北京市2019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现场受理所需提交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北京市教师资格网”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查看“北京市2019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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