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秋季北京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 时间:
- 2019-09-27 13:36:45
- 作者:
- 万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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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必备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满足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A.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B.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
C.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C项规定的条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受聘于北京大学教师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北京大学有关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高校专职辅导员;
3.北京大学教辅、行政、工勤人员,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申报人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明单位及姓名;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要)。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即日起至10月16日,申报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2.网上申报:10月10日—10月16日,申报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3.材料报送:即日起至10月16日,各二级单位收集整理本单位申报人材料,报送至人事部。
五、工作要求
持证上岗是对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教师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需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及时做好网上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人事部规划与调配办公室(勺园5甲313室)李老师,
电话:62751224
附: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1.个人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常年开放注册;注册登录后,按其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本次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16日
填写规范请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指南”,尤其请注意以下填写:
A.“考试形式”选“非国家统一考试”;
B.“资格种类”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C.“任教学科”,专职辅导员填“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D.“现从事职业”,高校教师填写“在职教学人员”;高校专职辅导员填写“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E.“本人简历”,从现今开始倒序填写(即简历必须是填至“至今”);
F.“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免测。
2.申请人员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A.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与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明单位及姓名;
B.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要)。
3.校本部各单位进行初审,合格者报校人事部。医学部各单位初审后,报医学部人事处审核,合格者报校人事部。
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北京市语委负责,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申请人员可直接联系各区语委办参加考试(北京市语委网址: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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