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补办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通知
- 时间:
- 2021-12-13 15:32:32
- 作者:
- 吴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各位考生:
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不再受理普通话等级证书补办业务,特此通知。
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以上是关于停止补办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通知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想获取更多关于北京教师资格的相关资讯,如北京教师资格、报考指南、面试技巧、考试公告等,敬请关注北京教师资格网。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