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有哪些补办办法
- 时间:
- 2020-07-02 11:39:14
- 作者:
- 王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一、受理机构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高校、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北京市各区教委或其指定的教师进修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事宜与各区受理机构联系。
二、提交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2份(样表需下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2份(样表需下载,须为打印件,双面打印)。
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样表需下载)一份。
三、受理时间
补发的时间与每年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时间相同,一年三次。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地址: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北楼3层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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